古代的時候是真的存在物物交換嗎?
是真正存有的,可是他們交換的目地,并不是交易,并不是為了更好地對等的交易,只是互利共贏。
例如海灘的村莊和陸上的村莊常常會互送魚和面包果,不同海島和海島中間的原住民也會按時拜會,相互之間贈予珍貴的禮品——例如鐲子和頸鏈。可是他們的交換,是不會有議價,不是涉及到一切盈利的測算的。這類交換更好像鄰里關系***借個生抽,明日還個生雞蛋的感情溝通交流,一種互利共贏的社交媒體個人行為。
再例如一些部族,海島物產(chǎn)豐富比較豐富,此刻原住民們就需要統(tǒng)一交一部分給部族的頭領貯藏起來,碰到關鍵傳統(tǒng)節(jié)日,或是海島有顧客來的情況下,這種存儲的物資供應便會拿出來開宴席,拿出來作為回禮的禮品。而有時一些部族會用這種物資供應去聘請制作弓箭的工匠,為部族生產(chǎn)制造弓弩。這也是政冶的原型,也是稅款的原型。